觀點:無所不在的不定時移動炸彈
AUTONET記者:吳煌棋(05/10/2011星期二)
隨著科技與攝像鏡頭不斷進步,行車紀錄器成為不少人開車時的自保之器,有時甚至也會成為幫助他人證明清白或協助找出肇事者的最佳幫手。不過也隨著越來越多人開始使用行車紀錄器,加上YOUTUBE這類影音網站媒介當紅,更讓原先便已存在路上的「不定時移動炸彈」現形,看似事不關己,不過卻是值得你我深思如何在遇到類似狀況時自保。

不論是在一般市區道路或是快速道路行駛,就算已經達到合法速度上限,難免總是會遇到後方猴急的汽機車,想盡辦法想要超車,就算是只有單線道需要逆向也是在所不惜,面對此狀況的最好處理方式,絕對不是適度的踩下煞車讓煞車燈亮起,逼迫後車減速或自行超車,因為容易引起後方駕駛的不悅,甚至發生追撞事故,進而衍生衝突。

因為這些「自認為快」的猴急駕駛,要的只是它們心中的勇往直前,覺得前方汽機車都是阻礙他們完美前進的障礙物,最好能夠閃到路邊讓它們超車,且在腎上腺分泌的當下,情緒也很不穩定,沒有必要與其發生衝突。所以在前方路況允許之下,保持合法的速限繼續行駛即可,也不用隨著後車追趕而超速,因為開得再快它們也會跟緊緊,還不如保持適度的車速,就隨它去吧,有機會它們自己會閃,被超車後也別再超回來,沒有必要引起自身不必要的麻煩。

曾有人說過,音樂可以陶冶性情,不過急促而具情緒意味的喇叭聲,刷卡式近身超車,以及不斷的閃大燈也很可能會引發它車駕駛的過度反應,在雙方車輛未發生事故的狀況下,進一步衍生衝突與事端。因此在提醒前方汽機車或真的需要超車時,達到警告的效果即可,沒有必要過量或令它人感到不舒服,很多莫名其妙的事故或被攔車都是因此發生。

凡事都有意外,最差的狀況相信就是被攔車或發生事故,如果見到對方怒氣衝衝地下車,甚至是拿著可以傷人的工具,千萬不要傻傻的拉下車窗、甚至走出車外與其發生正面衝突,記住「動手就輸了」這句話,以保護自身與乘員安全為第一要務,就算真的倒楣車被惡意破壞對方也要賠,必要時提供警方行車紀錄器錄下的影片,或用手機拍照做為證據即可。

行船走馬三分險,路上的狀況真的太多,保持自身和氣絕對可以減少許多的事非產生,而真的遇到問題也不要過度慌張,祝福你我行車平安。


 
 
05/10/2011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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