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不想荷包失血請看愛車行照是否要辦檢驗?
AUTONET記者:蔡致堅(07/26/2010星期一)
不知開車族對於行照內容是否了解?裡頭除了車輛保有人姓名、住址、車輛型式、車身號碼等,在另一頁還有個指定檢驗日期的紅字,各位千萬別小看這排紅字,過期可是要讓你荷包失血!

如果行照上的愛車檢驗日期是在今年6月,且還沒辦理定期檢驗,7月一定要去辦理定期檢驗,否則超過檢驗期限、也就是指定檢驗日期下一個月的同一天可是要被罰鍰的。當然檢驗日期在7月的車主也可以檢驗!

車子如果沒有參定期檢驗的結果,自用車的話將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9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如果逾期六個月以上,還會被註銷車輛牌照。台北市監理處統計2009年共計有40,365件逾期檢驗案件被舉發,約占北市全年定期檢驗車輛數5%,監理處籲請車主,雖然現在全國各公路監理機關為了加強服務,都會寄發定期檢驗通知,但那只是提醒性質而已,並不是法定通知,仍然要依行車執照上指定檢驗日期辦理定期檢驗。

很多收到違規通知單民眾以沒有收到檢驗通知申訴要求免罰是不行的,或收到裁決書後以這個理由向法院提出「聲明異議」也會被駁回。所以為了避免荷包失血,請各位車主現在就把行車執照拿出來看一看,如果已經到了檢驗日期,趕快抽個空到台北市監理處或所轄22家代檢公司辦理定期檢驗,既維護車輛安全也不會因逾期檢驗遭到處罰。

現在車輛定期檢驗已沒有要求車主要將汽車使用牌照稅及汽車燃料使用費結清,如果積欠交通違規罰鍰很多的時候,也可以到裁決機關辦理分期付款後就可以驗車,車主為了自己,也為社會大眾安全,請按時辦理車輛定期檢驗。


 
 
07/26/2010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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