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推出公務車預算上限新規定!
AUTONET記者:盧佛青(03/23/2010星期二)
儘管中國現在因為當地政府希望控制高房價與匯率政策而頭痛不已,不過中共中央還是以「建立節約社會」為主要施政口號,為了導正各地政府機關浪費公帑購置高價公務車的歪風,日前深圳市政府就正式宣佈該市針對各級公務車購置的預算上限與相關規定。

深圳市政府表示,為了降低對於公帑與預算的浪費,日前公布了稱為《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非行政許可審批和登記實施辦法》,針對深圳市公務用車實施了不同的預算新規定。

深圳市日前頒佈的這項《實施辦法》規定:對省部級幹部的用車規定是45萬人民幣(約合新台幣209.21萬元)以內,黨政機關一般公務用車25萬人民幣(約合新台幣116.23萬元),更規定省、市直屬單位原則上可根據編制人數每15至18人配一輛行政業務用車,不足15人的單位也可配車一輛,這項標準更比中共中央與國家級單位的購車標準更為嚴格。

2008年以前,中共中央與中國國家機關一級預算單位,已經率先降低公務車的配備與採購標準, 2008年九月份,中國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與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聯合宣布公務車採購新規定,其中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各單位要降低公務車配備標準,一般公務車搭載引擎排氣量要在1.8L以下、價格要在16萬人民幣(約合新台幣74.384萬元)以內,機要通信用車引擎排氣量要在1.6L以下、價格要在12萬人民幣(約合新台幣55.788萬元)以內。


 
 
03/23/2010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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