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HS宣佈騎摩托車戴安全帽,擴大適用於低動力交通工具
AUTONET記者:吳煌棋(01/19/2010星期二)
IIHS美國公路安全保險協會(Insurance Institute for Highway Safety)近日公佈全新兩輪摩托車安全帽的安全標準,其中也包括馬力輸出較小的摩托車、電動機車等兩輪交通工具或腳踏車,甚至也適用於未符合IIHS規範的兩輪交通工具,等於再度宣示騎乘機車,不論動力輸出多寡,一視同仁均需配戴安全帽。

IIHS另外也針對上述兩輪交通工具當中的低動力摩托車做出規格上的概略定義,也就是引擎排氣量在50c.c.或50c.c.以下,引擎輸出最大馬力2hp或在2hp以下,行駛速度在48km/h或48km/h以下的摩托車均適用。

在美國共有22州將兩輪交通工具的安全帽使用列入法律規定,涵蓋所有具有動力輸出的兩輪交通工具,其中以美國阿拉巴馬州的規定最為嚴謹,包括所有的摩托車騎士都必須配戴安全帽,配戴安全帽涵蓋低動力摩托車,甚至於腳踏車也適用於15歲或15歲以下的騎士,不戴安全帽就是違法。


 
 
01/19/2010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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