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汽車駕照騎輕型機車,免驚!!
AUTONET記者:J.K.(10/03/2003星期五)
汽車駕照還是可以拿來騎輕型機車喔! 行政院審查交通部提送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原本禁止持汽車駕照騎輕型機車的條款已經翻案,由於引起反彈聲浪相當大,在送交行政院前,交通部即變更原修正條文,維持現況,同時並獲行政院同意。


另外在馬路上發送傳單、兜售物品等行為,也將新增處罰雇主;針對馬路上常見有人趁汽、機車停等紅燈的空檔,發送傳單或兜售物品等行為,原本擬處罰派送人1200元至2400元,不過審查時,與會者認為派送人大都是工讀生,光處罰他們沒有太大意義,最後決定將雇主也納入處罰範圍,同樣也處以1200元至2400元的罰款。

行政院亦同意免罰裝用測速照相雷達感應器、超速50公里以上重罰6000至24000元等修正條文。由於立法院已經開議,交通部正盡快完成行政程序,希望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能在本會期送請立法院審議,原則上最快明年才會開始實施。



 
 
10/03/2003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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