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籲發現愛車不見時 務必先查證是否被拖吊或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
AUTONET記者:ASF(09/26/2003星期五)
根據報載有詐騙集團尾隨警察局執行違規拖吊,待車輛被拖吊後擦掉現場留字,改寫行動電話詐騙車主匯款贖車案,臺北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鄭重表示,台北市違規停車取締拖吊、移置,均依據該局「管理違規停放車輛拖吊及保管作業規定」執行,執勤員警指揮民間拖吊車取締、舉發、拖吊移置違規停放車輛時,均在原停車位置之地面,以不易擦拭之有顏色粉筆,書寫被拖吊車輛車牌號碼、移置保管場名稱及保管場「自動」電話號碼並拍照存證,絕不可能書寫行動電話號碼;民眾如發現愛車不見了,應立即檢視現場留字,如非拖吊保管場「自動」電話(八碼),民眾只要以免付費拖吊語音查詢系統專線電話:0800-000-537查詢,即可知道愛車去向。

交通警察大隊特別呼籲民眾發現愛車不見時,先以電話查詢時,接電話的人如非拖吊保管場人員,且告訴您該去哪裡或如何付款取車時,請務必立即向警察機關報案請求協助處理,切勿私自付款取車,以免上當失財。

另該大隊呼籲民眾不要任意違規停車,以免愛車因違規停車被取締拖吊移置,若不見時,先以電話查詢是否被拖吊,不要私自付款,讓不法集團有機可乘,造成損失。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09/26/2003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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