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燃料使用費已開徵
AUTONET記者:ASF(07/03/2002星期三)
各位自用車主請注意!91年自用車全期汽車燃料使用費已於7月1日開始徵收,繳納期限至7月31日止,籲請車輛所有人在限繳期限內繳納,以免逾期未繳遭受罰款。

若尚未收到繳納通知書者,請儘速向車籍管轄之監理單位電話申請補寄或自行向就近監理單位申請補單,並至於期限內至銀行、農會、合作社或各金融單位繳納。車主亦可利用本身之金融卡、信用卡以電話語音轉帳,專線電話為412-1111、412-6666用戶碼169#。





 
 
07/03/2002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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