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年度機車停放管制措施將採兩階段評估方式推動實施
AUTONET記者:ASF(03/20/2002星期三)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及臺北市停車管理處為能提供民眾優質步行環境及避免停車空間大幅縮水,造成停車不便及大量機車轉入社區巷弄停放,影響居民進出。原規劃機車退出騎樓、人行道政策,經審慎檢討,本年度機車停放管制措施將採兩階段評估方式實施:第一階段先行評估路段機車停車供需比達80%以上時,規劃實施機車退出騎樓、人行道。否則進行第二階段評估再增加劃設機慢車停放區後供需比超過80%時,則劃設機慢車停放區並實施機車退出騎樓措施,若供需比仍無法達到80%時,則視未來路段供需狀況再行評估是否實施相關機車停放管制措施。而劃設機慢車停放區之路段,將加強取締機車行駛人行道。

依據前述評估方式,預估九十一年推動43條路段,長度約44公里,屆時將可擴大機車退出騎樓之範圍,提供市民更優質的行走環境。另外停車管理處再次呼籲,希望機車騎士能與汽車駕駛一樣「多走幾步路、停於合法處」,使機車退出騎樓還道於行人,以回歸其基本功能。畢竟所有的車輛駕駛者停車後,都將成為行人的一分子,通暢優質的人行空間可以方便每一個人行走。


 
 
03/20/2002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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