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泰汽車獲選為公平會「協助產業建立自律規範」試辦對象之一
AUTONET記者:王浩全(12/31/2001星期一)
日本豐田〈TOYOTA〉汽車台灣總代理和泰汽車公司,日前獲入選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所舉辦之「協助產業建立自律規範」之五家試辦對象企業之一,和泰汽車為汽車銷售業中唯一被獲選的對象廠家。而另四家企業為統一超商公司、中華電信公司、安麗日用品公司、信義房屋公司。

行政院公平委員會為鼓勵國內企業徹底遵循公平交易法,於90年6月12日,舉辦「協助產業建立自律規模」計畫,同年11月12日舉辦試辦對象甄選,以作為國內企業參考榜樣,在歷經近一個半月的審查後,12月20日正式評選出包括〝和泰汽車公司〞等五家企業作為試辦對象,同時在經半年的試行後針對合格的廠商進行授証的儀式。公平會表示:『執行該法目的不在於懲處,而在於使規範的對象能知法、守法進而崇法;希望藉由業者本身自律機制之建立,一方面使事業避免觸法,同時可減少涉及競爭案件之爭議』。

而入選廠商之一的和泰汽車公司在公平交易法實施後,將其認識並遵守「公平交易法」即為該公司及所屬經銷商責無旁貸的責任,做為一個守法企業,確保產品品質安全,維護消費者權益、提昇顧客滿意,是該公司一向努力的方向,該公司亦將其列為對員工日常教育重點項目。

和泰汽車為了參與此活動,從公司各部門工作職掌中歸納涉及公平交易法、消費者保護法相關條文,研擬「自律守法準則」,並依公平會要求修改內容;將相關單位規劃為法律教育組、電子化管理組、公關組、法律審查組、缺點矯正組,分組實施,將目前施行之作業流程不符部分,予以修正,並適時因應公平會要求提供相關訊息;更配合法律條文修改不定期進行守法準則及有關契約的修改更新。

因此,和泰汽車資深副總經理黃正義先生強調:『和泰汽車非常榮幸能成為試辦企業的一員,也希望企業界都能遵守公平交易法,建立自律守法準則,以「貨真價實,童叟無欺」的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務,嘉惠消費者;實現以客為尊,以人為本之經營本旨』



 
 
12/31/2001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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