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萬萬「稅」,真的很恐怖!
AUTONET記者:馬自強(03/20/2001星期二)
近來新上市的汽車大多裝置了不錯的影音配件,但是你知道嗎?一輛新車交到消費者手上的同時,我們的國庫又增加了好幾筆不同名目的稅收,其中除了你我所熟知的牌照稅與燃料稅以及營業稅之外,其實,在汽車的售價之中還包括了一般消費者所較為陌生的貨物稅與關稅等等,而進口車的部分光是上繳的稅金便佔了將近40﹪之多,所以這也是為何在台灣買車總是覺得很貴的最大原因,而背下這個黑鍋的卻通常是車商。
此外,在汽車上裝置的VCD及DVD影音光碟或電視機等各項視聽設備其實也屬於貨物稅的課稅範圍之內,所以,加裝的價格也必須計算入整車的價格之內來完納貨物稅。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就曾明確的表示,汽車若裝有冷暖氣機及音響(含CD控制組)在完稅出廠後,若於廠外定點加裝CD自動換片機銷售者,也必須按整車價格計課貨物稅。以一般國產小客車為例,這個稅率為從價徵收百分之二十五,汽車出廠時可以按出廠價格減除貨物稅額及十二%推廣費用後計算完稅價格,如果轎車每輛銷售價格為新台幣一百萬元,則應完納一八二、四八一元[(1000000/1+12%+25%)×25%]的貨物稅。若車輛在完稅以後,至廠外定點加裝CD自動換片機銷售者,那麼假設該CD自動換片機每台銷售價格為三萬元,那麼就必須再報繳五、四七四[(30000/1+12%+25%)×25%]元的貨物稅給政府。

而在現實中也曾經發生過有廠商為了規避稅賦,而未將加裝VCD及DVD等視聽設備之價格計入整車價格內完納貨物稅,而慘遭處分。國稅局特別強調,此類情形若經查獲,除了補徵稅額外,還要按補徵稅額處以五至十五倍的罰鍰。所謂羊毛出在羊身上,因此當消費者在購車的時候所看到的售價,其實都已經包含了以上的各種稅金,所以台灣汽車售價的合理與否還得要指望我們的政府高抬貴手,少課一點稅才是,不過依照我國現在的財政情況來看,真的是很難啦!

 
 
03/20/2001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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