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管制大幅修正
AUTONET記者:Nitto(05/08/2000星期一)
行政院院會通過噪音管制法修正草案,大幅增加噪音管制內容與範圍 ,例如增加干擾性噪音管制、行為管制和受體管制等,環保署表示,希望儘快立法通過,民眾居家環境安寧獲 得更大的保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表示,噪音管制法是在民國七十二年制定公布,在八十一曾經修正部份條文,但隨著民眾對環境安寧的要求升高,現有法令已不符現實需要,因此著手修正,將獲得行政院院會通過,將立法院審議。

根據環保署統計的公害陳情案件中,每年因噪音陳情案都有百分之十五成長,每年至少有兩萬件以上,可見民眾對噪音干擾痛恨程度。本次修正重點包括有依土地使用分類,劃定噪音管制區,一天分成早、晚、日、夜四個時段,訂定不同管 制措施。同時也增加管制對象--干擾性噪音,如工程噪 音、民俗噪音、近鄰噪音、汽車防盜器、航空器試車等行為,將以限制其活動時段、地區。除音源管制外,也增加受體防護,例如第二十八條 中規定,臨近十二公尺上道路或面對快速道路、高速公路、鐵路、高速鐵路、捷運等系統的建築物,都應採取 防音功能建材,否則不得請領建造執照 (只對於新增建築) 。預估每戶增加新台幣五千元至四萬元不等的建築費用。

另外在草案中第二十條條文也明定,於夜間時段不 得從事室內裝潢及工程整修、飼養寵物、彈奏樂器、使用運動器材、娛樂器材、使用音響等。同時汽車防盜器發出聲音不得持續三十秒鐘以上。


 
 
05/08/2000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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